近日,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农民工工资集中兑现大会,为12名农民工集中兑现工资47万余元。
2022年8月11日,被执行人湖南甲公司负责人陈某雇佣周某等12名农民工在广东顺德一工地从事铝膜安装工作。工程结束后,经核算,还应支付12人工资共计474615元。后12人多次向湖南甲公司索要,该公司一直未支付。12位农民工无奈向顺德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湖南甲公司需支付12人工资共计474615元。因湖南甲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12人遂向公司注册地韶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一边向被执行人湖南甲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一边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湖南甲公司财产线索,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湖南甲公司是与江苏乙公司签订了《模板劳务分包合同》,由于双方结算发生争议,湖南甲公司已起诉了江苏乙公司,目前该案正在外省法院审理阶段。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韶山法院向工程的总承包公司江苏乙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先行垫付农名工工资支付义务,但江苏乙公司一直未协助执行。法院又向该项目农民工工资账户保证金的承保单位邮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包的保险公司履行见索即付的义务,将12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到指定执行款专户,经法官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将这笔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了法院执行专户账上。
在顺德仲裁机构、顺德保险公司、江苏公司、湖南甲公司进行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后,承办法官通知12位农民工来法院领取劳动薪酬。在兑奖大会上的领款现场,在场的农民工无不喜笑颜开,经过核对工资数目、签字等手续后,终于可以拿回了期盼已久的工资,申请人心情非常激动,向执行局的干警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将一面烫有“人民群众好干部,为异地民解忧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为农民工解决了一件烦“薪”事儿,农民工也拿到了辛辛苦苦挣的苦力钱。
韶山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针对涉民生特别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原则,集中执行力量、攻坚克难。通过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等举措,进一步提高网络查控效率、财产处置效率,加快农民工工资兑付速度。震慑了欠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