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山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组织强制腾房执行活动。为提高执行公开透明度,活动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等相关人员监督见证,并委托公证处依法对搬离物品进行登记公证,保障了此次腾房行动程序合法,安全有序进行。
在执行局分管副院长周建明、局长沈蹦的现场指挥下,韶山法院执行局干警们整装待发
案情回顾
2018年,韶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湘0382民初171号民事判决,判令陈某偿还韶山某银行90余万元及其利息,如不履行将拍卖、变卖陈某名下坐落于韶山市银田镇的抵押房屋,以拍卖、变卖价格在借款本息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前,陈某全家就已下落不明,导致执行中评估、拍卖陈某名下房屋困难重重。该案经多次执行后,2022年9月,陈某名下抵押房屋终得以拍卖成功,因房屋内涉及陈某部分生活用品以及此前该房屋内承租人部分家具、家电,本院拍卖前、拍卖后均以公告通知陈某腾空,被执行人陈某仍未出现,经了解被执行人附近另有一处房屋,为保障买受人的权益予以兑现,组织一场强制腾空迫在眉睫。
腾空现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到达腾房现场
腾房工作即将开始
到达现场,法警同志们立即拉起安全警戒线、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执行局干警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开始对房屋中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摄影录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基层组织代表随同监督见证。一边清点物品,搬运工人一边开始装载;承租者的物品清点和自行搬运工作同时进行、同时见证。
腾房、搬运现场
腾离物品存放陈某另一处房屋
九车物品有序从陈某被拍卖房屋内搬运至其另一处住宅内,并落锁将钥匙交予陈某的亲属。落日余辉将近,一整天的强制腾房工作终于画上句号,买受人接收房屋落锁完毕,深切的向全体工作人员道谢:“您们辛苦了!”
代表感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组织代表们笔录和物品清单见证签字
省人大代表沈必霞感慨道,“这次亲临法院执行现场,深刻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和困难。此次执行工作,安排周到、部署完善、程序到位,非常成功!我们将为韶山法院执行工作点赞,为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协助法院执行的良好氛围做好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