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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韶山法院诉讼服务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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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炼  发布时间:2022-03-21 15:36:57 打印 字号: | |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加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现将韶山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倡导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务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湖南网上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提交诉讼材料、查询信息、网上退费等事项;建议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上鉴定系统办理保全、鉴定事项;若在诉前、诉中自愿调解的,建议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

1.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

 

 

2.湖南网上法院(http://dzfy.hunan.gov.cn:8000/hunanwsfy/)

3.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

4.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https://baoquan.court.gov.cn/#/home/index)

5.网上鉴定系统

 

6.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二、不便于线上办理的可选择邮寄方式

线上不便提交诉讼材料的,可邮寄至湖南省韶山市厦门路68号韶山市人民法院,邮编411300,并请在邮寄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转交部门”

三、线上庭审及旁听指引

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开庭的案件,优先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预留的电话号码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后,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或网上开庭;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到本院旁听案件,确需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我院承办法官申请。

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court/2473)

四、信访申诉办理指引

反映申诉信访有关事项,可通过网上申诉信访平台、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或拨打信访申诉电话0731-55692107等非接触方式办理。

五、确需到我院办理诉讼业务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来院人员一律自觉接受“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湖南场所码)

2.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

3.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等,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4.所有外省及省内疫区来(返)韶人员,应提前与我院相关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预约,并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院;凡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韶山市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