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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韶山市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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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琳  发布时间:2021-11-19 09:45:4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促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11月18日上午,韶山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为19案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165.79万余元,以实际行动人民群众“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活动现场

此次活动由执行局局长王伟忠主持,党组书记、院长毛文利和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活动还特邀韶山市人大代表庞立民、彭瑜清,韶山市政协委员彭伟荣、毛重兵,律师代表肖曙,媒体记者以及部分案件当事人共同参加。

活动首先由全体参加人员共同观看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工作的视频连线现场,随后由毛文利介绍韶山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情况,王伟忠通报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的相关案件情况,最后由10名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纸质支票办理领款手续。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工作和执行案款退付的相关问题,韶山法院主动作为,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款发放流程,及时规范办理支付案款手续今年以来,韶山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48件,结案479件,发放款物总金额达2.9亿元,在湘潭地区法院系统执行质效评比中排名第一。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为案件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做出应尽的努力。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