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27日在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韶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谭胜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290件,办结7066件。先后获得 “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五星党支部”“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执行、护航民营企业、司法宣传等工作获最高法院肯定,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连续多年在湖南省民调测评中位居湘潭法院系统第一。
一、忠于职守创实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这五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85件。坚决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让城乡安宁、群众安乐,审结韶山首例涉恶案件,依法判处谭某等20名被告人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守好群众“钱袋子”,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13案22人,判处打着“精准扶贫”幌子的电信诈骗案陈某等被告人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判处贩卖毒品案被告人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持续推进“拍蝇打虎”,审结受贿、贪污等案件6案7人,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邵东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947万元上缴国库。
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这五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902件。认真实施《民法典》,全面落实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守法及公序良俗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379件,促进群众安居乐业。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658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风、家德、家教建设,共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534件。积极推进如意集镇建设遗留问题的处置,依法处理“一房两卖”“又抵又卖”等问题,多措并举将资产变现,召开90余人的债权人会议协商兑现方案,及时化解矛盾。
监督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这五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6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帮助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份。护航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对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的限期腾地决定,及时依法裁定,有力支持了韶山旅游主干道、南环线、高新区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巩固攻坚成果,兑现胜诉权益。这五年,共执结执行案件2610件,执结标的额14.4亿元,执结率长期在湘潭法院系统中排名前列。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先后向市委、人大报告润泽东方、河谷科技等重大执行案件12件。依法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5万余个、资金1.5亿元。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打击力度,判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1案1人,司法拘留110人次,拘传310人次,罚款70人次,搜查45人次,发布失信人名单96人次,限制高消费1016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3期5人次。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支付宝、财付通等信息进行在线查询、冻结,努力实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一网打尽”。依托淘宝、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全面推行网络拍卖房产、车辆、土地使用权、股权等,累计成交额达2.3亿元。开展节假日执行、凌晨执行等专项行动,执结涉民工工资、侵权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560件,执行到位标的4500万元。及时对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90人次110万元。
二、服务大局保民生,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通 “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优先受理、审结、执行,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恶意拖欠企业债务的,穷尽执行措施,为恒欣实业等企业追回损失1.14亿元。持续开展暖企行动,院领导多次走访众翔重工、三旺公司等36家企业,提供纾困思路,帮助解决纠纷30余件。在办理华龙山庄重整案件中,定期向市委及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针对重整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利用司法网络拍卖等信息化手段,推进韶峰钢结构、三鑫科技等资产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促进资源尽早盘活利用,支持高新区建设发展。
助力“三大攻坚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开展化解金融不良债权专项行动。五年来,处理涉金融单位案件176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1.64亿元,为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单位收回资金1.08亿元。打好脱贫攻坚战役,派驻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建立扶贫帮困联系台账,开展走访慰问1000余人次,投入振兴发展资金近50万元,截止2020年底,联系点东湖村累计减贫37户97人,实现了贫困人口清零的工作目标。聚焦生态保护,审结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件,促进了环境修复和污染治理。开展世界环境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活动,通过巡回开庭、送法进乡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2018年审理的蒋某非法采矿案刑事判决书,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今年6月,湘潭市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我院挂牌。
延伸诉源治理触角。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与机关、群众自治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沟通协调,构筑好诉源治理“第一道防线”。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邀请10名“五老人员①”、3名律师为本院特邀调解员。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在东湖村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在市交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调解室,促进矛盾纠纷原地化解。对各类调解组织、村镇综治员等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法律宣传,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五年来,开展诉前调解1318件,诉前调解成功607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46.1%。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719件,调解成功496件,线上司法确认196件。
三、司法改革稳推进,全力夯实审判体系基础
全面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坚持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厘清依规监督和违规干预界限,行权全程留痕。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院庭长主办案件4847件,占比达66%。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1个整合为5个,机构缩减54%,提高了机构工作效能。对全部案件实行全链条在线监管、进度管控,对涉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等120件“四类案件”进行标注、跟踪预警。强化再审的监督、纠错功能,审结再审案件26件。
大力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为抓手,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案件分配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110件,促进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立速裁团队,配优配强人员,积极推行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快速高效解决纠纷。自成立以来审结民事案件1209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2.4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为16.3天。
强化司法科技赋能。智慧法院助推审判质效驶入“信息高速路”。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在立案大厅设置自助导诉机、自助书写台、诉讼风险评估终端、便民复印机等,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畅通审务通平台、在线调解平台、12368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便于当事人便捷掌握情况。开通了 “云上法庭”,为群众“指尖诉讼”、法官“掌上办案”提供了科技支撑。引进“智慧云柜”,方便材料流转。推广应用智能送达,形成线上电子送达、线下邮政投递相结合的新型送达模式,累计电子送达5579次。对2000年以来卷宗档案扫描生成电子卷宗,方便诉讼当事人、律师在线调取、查阅案卷材料。
四、锤炼队伍勇担当,全力落实从严治院要求
筑牢党建战斗堡垒。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院领导讲党课、集中学习、专题演讲,让理想信念成为指引前行的灯塔。2021年5月代表省高院接受最高法院“组织力提升工程”验收,获得高度评价。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中共韶山特别支部历史陈列馆、谢觉哉故居、刘少奇故居、“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汝城沙洲村、韶山灌区等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永担在肩。制度化开展“党员百分制民主评分”,设置党员示范岗,让党旗红在岗上,身份烙在心上。积极争先创优,先后涌现出湘潭市“十佳政法干警”宋红、周雅,韶山市“五佳政法干警”沈蹦等先进典型。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②。以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教育整顿期间,组织谈心谈话117人次,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4人,扣罚司法绩效奖3人,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纯洁法院队伍。健全和完善了《关于加强案件审理和执行期限管理的规定》《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等制度12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设立“上门立案③”“假日法庭④”等11项为民举措,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持之以恒正风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以陈某龙、向某洋等身边的反面典型为教材,教育警示全院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聚焦审判执行重点工作,紧盯重点岗位,强化干部教育提醒和日常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五年来,共发送廉洁短信、微信提示1021条,编发督查通报60期。开展落实“三个规定⑤”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健全问责追责机制,严格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
五、接受监督促改进,全力拓展司法公开范围
全面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主动报告依法审判情况,专题报告《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情况、执行工作情况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8次,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监督案件13次,办理检察建议4件,召开法检工作联席会5次。定期邀请律师、媒体记者、人民群众等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建议。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42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817件。广泛接受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171案,累计观看量52万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8311份,公开率达100%。通过韶山法院官网、微博、微信、抖音等多媒体,多方面、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审判工作动态。五年来,官网发稿1219篇,微信公众号发布282期,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479篇次,其中,被省级媒体采用187篇次,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国家级媒体采用66篇次。
各位代表,我院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倾力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三是人才断层问题严重,12名员额法官中,30岁至40岁的法官仅3人,其余均为50岁以上,案件数逐年增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四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人难找、物难寻、财产难变现,部分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案件难以顺利执结,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用法治力量树一方正气、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核心,进一步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履好职、办好案,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社会和谐安定。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审查力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理合同履行、中小企业保护等涉营商环境的各类案件,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执行行为,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二是以便民利民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促进和谐稳定。加强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推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机制建设。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行。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完善司法救助举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困难。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突破,进一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提升司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努力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机制,不断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优化庭审程序,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全面推行“移动微法院”“云平台”等现代化诉讼服务,打造诉讼服务新模式、新机制。
四是以严管厚爱为抓手,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法官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培养,着力提升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能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落实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听证、见证执行等常态化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发展阶段灿烂图景徐徐铺展,奋进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韶山法院将勇担“把毛主席家乡法院建设好”的职责使命,紧扣“五个韶山”蓝图和“四地一园”定位,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韶山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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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词 注 释
1. 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
2.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实现自我革命的有效形式,是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是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是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第一批为市县联动,即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省属监狱、戒毒所列为第一批),从2月底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为省部联动,即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从8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
3.上门立案:为75岁以上老人,或者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4.假日法庭:主要针对在外地的当事人、外出务工人员,利用周末或节假日受理、审理或执行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5.三个规定:中办、国办、中政委等“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