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韶山市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一)招聘计划
聘用制书记员2名,聘用制法警3名(其中女1名)。
(二)职位信息
职位招聘条件和计划详见附件1(韶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聘用制法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韶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招聘职位表》(附件1)。
8、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书记员、法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山法院双微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韶山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需戴口罩)或电子邮箱报名(shaoshanfayuan@163.com)。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附有照片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有驾驶证和退伍证的可提供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结束后需提供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无犯罪记录证明。(邮箱线上报名材料可提交扫描件,参加考核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联系人:郑雅婵,手机:13212636857。
(三)考试办法
1、技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岗位的人员,参加听打考试,主要考核听打速度。
报考法警岗位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等项目。)
2、面 试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参考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 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
体检由我院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与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立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政审主要审查政审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在体能、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
韶山法院按照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招聘有关规定,从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提出拟聘用人员,经韶山市人民法院审核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法院微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对初步确定的聘用制书记员、法警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待遇。试用期转正后,底薪+绩效+工龄工资。缴纳五险,工作满一年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金。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韶山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韶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招聘职位表
附件2:韶山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
韶山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7日
附件1:
韶山市人民法院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招聘职位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书记员 | 2 | 不限 | 大专以上文化 | 18岁以上,35岁以下。 | 不限 | 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电脑打字记录技能。 |
2 | 法警 | 2 | 男 | 高中以上文化 | 18岁以上,35岁以下。 | 不限 | 吃苦耐劳,退伍军人优先。 |
3 | 法警 | 1 | 女 | 高中以上文化 | 18岁以上,35岁以下。 | 不限 | 吃苦耐劳,退伍军人优先。 |
附件2:
韶山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片 | ||||||||||||
政 治 面 貌 | 民 族 | 籍 贯 | |||||||||||||
学 历 学 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毕 业 时 间 | ||||||||||||||
报考岗位 | |||||||||||||||
详细联系地址 | 联系方式 | ||||||||||||||
主要 学习 或 工作 简历 | |||||||||||||||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以上内容均如实填写,如有不实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 | |||||||||||||||
招聘 资格 审核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