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名称: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2/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双拥路15号新府华城3栋1单元1301001房地产。权证号码: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2013021380号,建筑面积143.07㎡,套内面积120.92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数:13层,共32层,电梯房,非顶楼;南北朝向,三房二厅二卫二阳台一厨房,已经装修,不含车位,房屋基本完好,房屋能够正常使用,通风、采光、日照条件良好。拍卖成交后房主配合腾房。房屋存在抵押和查封。
协议价:¥780000元(带部分家具,不含电器),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房屋相关学位、落户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若因该问题导致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所以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标的物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上班期间咨询电话:0731-55692102毛法官。
看样时间:定于2020年11月15日上午9时至12时看房,请提前一天直接电话联系房主马先生13548677928。
三、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拍卖保证金,并按淘宝网提示缴纳拍卖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拍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拍卖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拍卖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本次拍卖活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及欠费请竞买人于竞价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拍卖时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拍卖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竞买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得者拍卖余款(扣除拍卖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和账号一定要仔细核对,文字和数字不能多,不能少,也不能错,否则银行无法正常入账):
户名: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支行
账号:43050163660800000192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物可能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理性参与竞价,支付拍卖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详情请参考网拍平台公布的说明。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承办法官电话:0731-55692102(毛法官)
监督电话:0731-55692105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厦门大道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拍卖须知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至2020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2/06),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当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竞得者拍卖余款(扣除拍卖保证金后的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和账号一定要仔细核对,文字和数字不能多,不能少,也不能错,否则银行无法正常入账):
户名: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支行
账号:43050163660800000192
并在余款支付后十日内与承办法官约定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韶山市厦门大道)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税费及欠费请竞买人于竞价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55692105
承办法官电话:0731-55692102(毛法官)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厦门大道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建议竞买人理性竞买)
拍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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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双拥路15号新府华城3栋1单元1301001房地产。权证号码: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2013021380号,建筑面积143.07㎡,套内面积120.92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所在层数:13层,共32层,电梯房,非顶楼;南北朝向,三房二厅二卫二阳台一厨房,已经装修,不含车位,基本完好房屋,房屋能够正常使用,通风、采光、日照条件良好。拍卖成交后房主配合腾房。房屋存在抵押和查封。 协议价:¥780000元(带部分家具,不含电器),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 | |
权利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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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0)湘0382执恢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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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权证号码:潭房权证湘潭市字第2013021380号 | |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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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拥路15号 | |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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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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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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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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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没有房屋钥匙。 看拍卖标的时间:定于2020年11月15日上午9时至12时看房,请提前一天直接电话联系房主马先生1354867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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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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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的由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首查封,本院有处置权。 · 有抵押权人。 · 目前房主居住在房中,拍卖成交后可配合腾房。拍卖财产不包含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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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补充内容: 1.特殊说明:标的物拍卖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户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房屋维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拖欠的其余费用(水、电、物业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拍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10日内全部交清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持本院拍卖成交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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