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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人民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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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11 09:03:30 打印 字号: | |

伟人故里,钟灵毓秀,红色圣地,人杰地灵。1991年,因撤区设市,设立韶山市人民法院。现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5个内设机构,共有编制37人,在编37人,其中员额法官12人,在职党员24人,所有干警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硕士研究生6人。

我院审判大楼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设计,大楼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于2008年12月投入使用。设有5个审判庭,设置有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远程提讯室、执行指挥中心。

近年来,韶山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队伍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子的职责,竭力保障主席家乡平安建设,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在湖南省民调测评中位居湘潭政法系统第一。

    勇立潮头担正义,矢志不渝铸法魂。今日,韶山法院全体干警更是意气奋发,斗志昂扬,在这片红色圣地上公正司法、为民执法,在圆梦的路上扬帆起航!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