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制裁,惩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期限:一年,即自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9日。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的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被人民法院控制财产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1-55692102(王法官)。
为依法制裁,惩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期限:一年,即自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9日。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的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被人民法院控制财产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1-55692102(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