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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法院顺利执结一例罚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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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蹦  发布时间:2020-07-08 16:33: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韶山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刑事被告拒不履行缴纳罚金案,强制其履行义务,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谢某等人假冒正规彩票网站,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诱使受害人购买彩票牟利,以达到最终占有资金的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经法院审理后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因谢某未能如期履行缴纳罚金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扣押了部分违法所得,法院在退还给相应的受害人后,仅剩30340元,暂不足以缴纳全部罚金。

法院对被执行人谢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工商、房产、保险、车辆,包括支付宝、微信账户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查询,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为了能够使案件快速执结,执行人员多方面打听谢某刑期执行情况,得知谢某因身体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正准备申请监外执行,多次与谢某及其家人沟通,告知其要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谢某家人筹集款项分两次将剩余19660元罚金缴纳至法院执行款账号。

    法官提醒:刑事案件除了对犯罪之人判处刑期之外,有些案件还会并处罚金,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应当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罚金未履行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会受到一系列限制,刑满释放后也会被继续追缴,所以,千万不要把罚金不当一回事。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