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在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曾朝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决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收案1928件,结案1896件,同比上升30%、37.5%;结案率98.34%,法官人均结案172.4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各项绩效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司法绩效、社会公众评价继续保持湘潭法院第一。司法宣传工作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
一、不忘初心,开通司法为民快车道
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初步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实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当事人在手机上点击相应系统就能网查案件进程,人民群众进入网络系统即可观看庭审直播。修建残疾人通道,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便利。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市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诉前调解交通事故纠纷42件。2019年8月,出台《调解速裁工作办法》,聘请13名人民陪审员和律师担任诉前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69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8%,平均办案周期从2018年的55天缩短至40.8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制定《关于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工作的通知》等制度,积极推行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切实提高司法效率。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广泛应用QQ、微信、闪信等新兴通讯平台进行送达、调解工作,方便外地当事人和外出务工人员诉讼,解决纠纷“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跑”。诉讼档案电子化,2019年新结案件随案生成电子卷,并完成2000年以来诉讼档案扫描电子化,生成电子案卷80万页,方便律师和当事人快捷查阅案件资料。坚持周一“院长接访日”制度,释法析理,判后答疑,扎实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万元,司法救助困难当事人20万元。
二、牢记使命,打好服务大局组合拳
强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韶山首例涉恶案件,判处被告人谭某等20名犯罪分子六年不等有期徒刑。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某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审结朱某贪污贿赂等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盗窃、诈骗等其它刑事案件71件,判处罪犯110人,确保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涉金融风险案件44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到联系点东湖村进行走访扶贫、宣讲扶贫政策,坚决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污染防治,联合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部门,开展世界环境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开展“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活动,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3件,以司法手段促进环境修复和污染治理。
尽力护航民营经济。院领导带队走访恒欣实业等36家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提供法律指导,帮助解决纠纷30余件。妥善审结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等涉企案件165件,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涉企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对恶意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对无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企业经营者,慎重使用查封、扣押措施,采取“蓄水养鱼”的方式促成案件实质性化解。2019年7月8日,《人民法院报》以“走进伟人故里,感受为民情怀”为题,专版报道我院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纠纷等案件107件,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妥善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124件,追索劳动报酬138万元。积极化解物业纠纷160余件,为物业公司收回物业费150万元。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贯穿调解原则定分止争,全年调解结案635件,执行和解120件,促进社会和谐。
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3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征地拆迁、违建拆除等工作中,提前介入并积极提出建议。自2019年5月1日起,韶山市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后,及时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宣传法治。出台普法实施方案,在健全机制中抓好普法。突出青少年“重点对象”普法,在实验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邀请镇泰小学学生旁听庭审,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加强对村居民“重要群体”的普法工作,送法下乡300多人次。
合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年执结751案,申请执行标的2.3亿元,执行到位9900万元,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列。建立“市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强化执行联动,与公安机关等单位协助配合,与各级法院协同作战,从源头打击“老赖”。强化执行威慑,将纳入失信名单、限高、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冻结银行账户6000余个,拘传、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15人次,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4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开被执行人信息634人次,限制高消费316人,将19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组织涉农民工工资、职工工资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5次,发放给80多名农民工、职工工资110万元,将“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加大执行工作宣传报道和对“执行不能”的答疑解惑力度,营造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三、推进改革,筑牢公平正义生命线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2019年4月,出台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将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工作活力,最大化发挥司改效能,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1名,整合审判团队,组建速裁团队,实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科学配置,不断提升司法生产力。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2019年元月,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不断提质增效。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综合评定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1],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防范、整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成常态,院庭长结案1396件,占结案总数的76.1%。强化审判监督,编发司法绩效通报40期,放权不放任,监督保公正。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参审机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新任人民陪审员20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开庭和协助执行配套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专家”作用、“调解”作用、“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人民陪审员更加“敢说话会说话”。加强管理考核,健全人民陪审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保证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强化保障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与法官同职同权,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名至实归。
四、严管厚爱,提振法院队伍精气神
注重素质能力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省高院田立文院长等领导专家讲授党课,组织共产党员赴司法先驱何叔衡、谢觉哉故居参观学习,坚守为民初心,担当公平使命。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培训200多人次,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让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召开作风纪律整顿会议4次,编发监察通报15期,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常态,队伍保持16年“零违纪”。
落实从优待警制度。党组专题研究从优待警工作,落实晋升、晋级待遇,做好健康体检等工作。完善依法履职保障,避免干警流血又流泪。组织干警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汇聚正能量,振奋精气神。通过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相结合,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
五、强化监督,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
积极接受法律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等重大事项。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座谈、旁听8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整改。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接受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诚恳接受政协、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司法公开持续深化,以看得见的方式推进“阳光司法”,举办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10次,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发稿218篇,其中省级媒体采稿15篇,国家级媒体采稿18篇。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95案,案件最高播放量14822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896份,公开率达100%。
各位代表,我院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倾力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总量持续攀升,案多人少矛盾依旧存在,法官坐堂审案多,下基层少,与基层组织沟通不够;二是审判执行工作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担当作为,采取有力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严管队伍、深转作风、细办案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元解纷,共绘社会治理同心圆
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坚持“走出去”,多汇报、多沟通,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引进来”,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齐速裁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实现解纷的便捷、高效、低成本。不断完善“分调裁审”[2]机制,加强繁简分流力度,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大力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不断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积极履职,按下服务大局快进键
围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推动司法审判快速高效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抓好扫黑除恶案件审理工作,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帮助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精准帮扶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涉民生、涉民企、涉金融、涉工程机械专项执行常态化,做好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扫黑除恶刑事案件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工作。大力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攻坚破解执行难题,竭力维护胜诉权益。
三、深化改革,打造公平正义升级版
实施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 [3],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四类案件” [4]个案监督机制和案件评查机制为基础,健全案件事中监管机制。实现院庭长直接审理与有效监督“四类案件” 的有机统一,将“四类案件” 和重审、再审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办理。完善“一案双查” 制度,查人与查案相结合,问责与保护相结合。推进诉讼辅助事务社会化改革,提升工作质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打造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
四、政治引领,提升法院队伍战斗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提升凝聚力、战斗力,全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提升干警的实战技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对踩“红线”、越“底线”、碰“高压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理念,不断提升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及时、全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狠抓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样样见成效,借助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破解工作难题,有效发挥代表意见建议对法院工作的推动作用。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为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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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词 解 释
1、“一案双查”:即检查案件执行情况与检查执行干警履职情况同步进行。
2、“分调裁审”:指案件分流调解、速裁以及快审的多层次解纷模式,能够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审判质效,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3、“五五改革纲要”: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简称,于2019年2月27日发布,明确65项未来五年改革举措。
4、“四类案件”: 涉及群体性纠纷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能发生类案冲突的案件,可能发生违法审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