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干警经过一天的蹲守,终于将涉案多起的被执行人黄某予以控制,当日21时将其送入拘留所。这已经是韶山法院在2019年度内第二起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寻找并控制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
黄某在韶山法院涉案6起,均为被执行人,其中包括2起购买烟酒拒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2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起民间借贷纠纷和1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标的本金合计225万余元。
韶山法院在执行以上案件的过程中,经多方查找均未能找到黄某。由于黄某在向银行贷款时将其名下一套住房予以设立抵押,法院依法将该套住房予以司法拍卖,所得价款离执行标的总额相差甚远。尽管法院继续查找黄某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但收效甚微。
据情报反映,最近黄某驾驶一辆机动车频繁在异地活动。经过研究决定,法院向相关公安机关送达了协助查询函,请求协助调查该机动车的活动轨迹和活动规律。经过公安机关的连日摸排,终于锁定了黄某经常居住的小区。12月5日,韶山法院干警在执行局负责人的带领下,经过一整天的蹲守,当日傍晚黄某打开车门准备驾驶机动车离开小区的时候,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黄某被予以成功控制。因被执行人黄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当日对黄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立即送往拘留所执行。
“切实基本解决执行难”是韶山法院的奋斗目标,既要法院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攻坚克难,也需要各方力量的深度融合,形成执行联动机制。此次韶山法院能顺利控制到长期“下落不明”的黄某,正是执行联动机制凸显实效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