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陈某经多次查找未能找到,在邻市公安的协助下,近日予以成功控制后移交给法院,法院当日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陈某向刘某借钱未按期偿还,刘某多次讨要无果后起诉至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偿还刘某124万元及利息。因陈某逾期未还,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并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账号,但反馈的财产很少,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未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法官的职责一直扛在肩上。申请执行人反馈陈某居住在邻县的一所宾馆,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前往搜查,但仍未找到陈某的下落。
经过研究决定,法院向陈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在发现陈某行踪后予以及时控制。11月15日,该公安机关向法院反馈,在该辖区内成功控制了陈某,要求法院立即前往带回陈某。
当法院执行干警出现在“老赖”陈某面前时,陈某惊讶地说:“你们法院就知道我在这里了?”法院当日对陈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立即送往拘留所执行。
次日是周六,原本是干警的休息日,但执行法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组织申请执行人前往拘留所与被执行人当面商量履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