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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法院执毕70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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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蹦  发布时间:2019-07-31 15:18:00 打印 字号: | |

腾房的前一天,执行法官组织租户到法院并宣告注意事项 

出发前,一名法官与当事人电话联系,另一名法官与法警就腾房事项进行交流 

执行法官督导当事人进行腾房  

腾房结束后,租户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办理相关手续

 

近日,韶山法院执行局对70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强制执行,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全部顺利执行完毕。

甲房产公司将二楼商铺出租给35位租户,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租户认为招租过程中有欺骗行为拒绝支付租金,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房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35位租户返还商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等,在诉讼过程中,35位租户进行反诉,要求甲房产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赔偿损失等。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作出租户需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返还商铺,甲公司需返还履约保证金的生效判决。

判决生效后,甲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35位租户陆续来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要求甲房产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在法院向甲房产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甲房产公司也向法院申请执行35位租户,要求租户们返还商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诉讼费用,并提出有关费用进行抵的申请。

法院收到70起系列租赁合同执行案件资料后,安排专门的法官负责执行。执行法官一边催促甲房产公司尽快筹集资金,一边加入35位租户建立的微信群,与租户核对最终执行数额。在甲房产公司将最后一笔执行款打入法院账号后,立即召集35位租户开会。会议中,执行法官向到会的31位租户介绍了前期的执行工作,解答了租户提出的有关抵扣房屋占有使用费、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用的问题,并告知后续的执行工作。会议得到了租户的理解与支持,当天有26户不需要到商铺搬东西的租户办理了商铺交接手续并办理了领款手续。另有需要到商铺搬东西的租户,法院组织了现场腾空。经过一个上午的现场腾空,剩余租户都配合将货物搬空,在现场,执行法官为剩余租户办理了商铺交接手续和执行款领款手续。

    为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韶山法院加强对腾房案件集中执行统一领导,将执毕一批腾退案件作为重点执行模块,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区域经济发展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