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在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圆桌会议室内,经执行局二名法官组织,18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的10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面对面地进行协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判,最终达成了8月20日前支付一半执行款,剩余部分于10月底前支付完毕的分期付款协议。
此次协调,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设身处地站在企业角度,以合理合法的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和优化了被执行人的营商环境。一次协调会取得了双方当事人双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结束后,其中一位申请执行人将执行协议拍照通过微信发送给未能到场的其他8位申请执行人,他们也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