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0日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曾朝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韶山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执法办案要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受理各类案件1351件,结案1184件,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湘潭法院前列。在2018年湖南省民调测评中,我院获得92.49%的满意率,名列湘潭政法系统第一。我院执行工作获最高法院肯定,将作为2019年春节特别节目,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进行专门报道。
一、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一年来,我院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保障三大攻坚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服务韶山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03件,审结91件,判处罪犯129人。其中涉恶案件1件,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14件,盗窃、诈骗等侵财案件32件,贩卖、容留、非法持有等涉毒案件6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结章某职务侵占等案件,打击征地拆迁、扶贫领域犯罪,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做好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818件,审结711件,其中立案当天快速化解纠纷27件,立案后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68件。审结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42件,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强化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29件,涉案标的4340万元。开展“春雷行动”专项宣传和审判活动,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受理行政案件59件,审结58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5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7件。依法开展行政和解,促成当事人撤回起诉1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件,均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积极参加“旅游主干道两厢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调度会议,及时提供法律指导。强制执行王某限期腾地案,保障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今年是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我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抓执行,“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了初步胜利。受理执行案件371件,执结324件,结案率87.33%,申请标的金额10898.47万元,实际到位金额5856.84万元,标的到位率53.74%,居湘潭法院系统首位。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6万元。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执行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市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等领导亲自指导、参与化解执行案件,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市委政法委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我院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案3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1案1人。积极运用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信息800余次,冻结银行账户400余个。网络拍卖标的物27个,成交19起,成交金额1800万元。发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告90份,限制出入境和高消费160人次,罚款20人次,拘传被执行人90人次,司法拘留32人次。依法确认失信被执行人72人、失信被执行企业14家,并通过微信微博、公告、“村村响”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布,“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
二、司法为民推出新举措
利民之策惠民生。完善立案登记制度,积极探索诉讼辅导制度,诉讼辅导员及时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关心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19.3万元。关爱特殊人群,设立病、老、孕、残绿色通道,为刘某等聋哑当事人聘请手语翻译,会同市司法局加强法律援助,为特殊人群正当诉讼权利的行使及时提供司法服务。
便民之举传关爱。推进诉讼服务窗口建设,设置阅卷室,配置公用电话、复印机等设备,方便群众诉讼。试行网上立案,通过微信、QQ等通讯工具进行调解、送达法律文书,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今年以来,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极大便利当事人调阅案卷。
亲民之路化信访。坚持院领导周一接访、下户走访等制度,接待来访群众135人次,下访36人次,及时答疑解惑,平息群众怨气,努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和稳控工作。认真办理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件3件,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件4件。办结市委政法委督办信访案件5件、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1件和信访局转办信访案件2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6件。
三、司法改革迈开新步伐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改革。健全院领导办案责任制,确保员额院领导办案实质化、常态化,院长办案31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5次,为法官办案提供咨询意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39人,完善参审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10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讲评,对上级法院发改、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发出审判管理通报12期,对法官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考核。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经省法官惩戒委员会认定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停职、辞退等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应当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建立公检法司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协作机制。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非法证据排除和证据合法性问题贯穿整个案件办理过程。制定《关于鉴定人出庭程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突出庭审中心地位,坚持举证、质证、认证在法庭,依法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利。
加快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行家事案件调解前置程序,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积极与妇联、社区等单位协作,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类纠纷15件。探索家事审理特别程序,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将公开审理的范围限于当事人的亲友,保护家庭隐私,注重弥补双方亲情,修复家庭关系。成立家事审判团队,集中办理婚姻、继承、收养等家事类案件,在案件审理中加强法官的职权干预力度,以专业化审判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的关系。
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2018年3月,我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将现有庭、室、局整合为案件审判庭、综合办公室等机构,试运行至今效果良好。2018年9月,根据中央编办、最高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出台将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等5个机构的改革方案,已层报省高院和省编办,待批复之后将正式实施。
四、队伍建设焕发新面貌
以德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举办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讲座,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2场次,支部“五化”建设被湘潭中院作经验推介。组织干警200余人次参与精准扶贫、“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帮扶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争先创优,涌现出以湘潭市“十佳政法干警”宋红为代表的先进典型。
以能为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能力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邀请上级法院领导、专家4人次来法院授课,组织干警参加审判业务视频集中学习23期225人次,选派35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项培训。鼓励支持干警进行学历教育、开展调研,2名同志参加湘潭大学法律硕士学习,1篇论文获“三峡区域法治论坛”三等奖,1篇刑事判决书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文书二等奖。
以廉为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贯穿队伍建设始终,践行“四责四诺”,落实“五联五问”。坚持每周对工作纪律督查不少于2次,共发送廉洁短信、微信提示212条,发出督查通报24期,开通举报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扎实进展和成效。我院连续15年零违法违纪,获省高院表彰。
五、接受监督呈现新常态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请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报告全面工作、及时汇报重要工作,专题报告《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的整改情况和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情况。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司法公正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开展座谈7次,见证执行3次。深化司法公开,从2018年9月1日起,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流程节点信息全部公布在互联网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49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184份,裁判文书上网率100%,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公开流程信息3万余条,先后10次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法院审判、执行活动。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各位代表,2018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韶山法院司法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司法人员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矛盾突出的群体性纠纷增多,办案压力日益加重;三是少数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还需综合施策才能破解;四是司法改革带来的新举措、新制度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此,我们将深入剖析,精准施策,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本次大会决定,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韶山”、“平安韶山”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审执工作,着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继续加大刑事审判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处理行政案件,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抓实为民举措,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作用,积极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法律六进”等活动,以解决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法治宣传,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将更多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矛盾调处贯穿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促进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实现案结事了。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审判流程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抓紧配套改革,着力建设公正高效机制
加强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认真完成各项司法改革任务,不断消除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约束与激励、责任与保障的关系,破解办案责任不实、团队合力不强、监督管理不力、裁判尺度不一、考核激励不足等难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四、抓牢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法院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打造市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政法队伍。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符合审判工作特点的违纪违法常态化防范处理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法院新使命。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启新征程,展现新担当,为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