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11月16日上午,韶山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将刚执行到位的20余万元,及时发放到龙某等7位农民工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主持现场会,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丽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此次活动。
会上,该院执行局局长王伟忠总结了今年来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相关工作作了安排。
2013年7月,龙某等人经介绍在某公司承建的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某公司与劳务承包人毛某、劳务小组组长龙某之间因工程验收和结算等问题发生争执,龙某等人的劳务工资一直未得到清偿,龙某等人于2017年诉至法院。2018年9月,龙某等人收到终审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月14日,执行人员约谈了被执行人并送达了强制执行文书,反复说明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表示理解,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次日,法院收到执行款。11月16日,法院通知7位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执行款,圆满结束了龙某等人漫长的讨薪路。
民生案件无小事!曾朝阳表示,农民兄弟不容易,法院不能让农民兄弟流汗又流泪。下一步,法院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全面决胜“执行难”,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发力:一是内外发力有广度。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内部立案、审理、执行加强协调配合,预防和减少执行难;二是网络查控有深度。依靠执行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的存款、房车等财产一网查尽;三是严打老赖有力度。综合运用拘传、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移送拒执等手段,让老赖惶恐不安;四是“情”字贯穿有温度。加强对当事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不激化矛盾,防止极端事件和群访事件,对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嘘寒问暖,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