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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法院四大举措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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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艳梅  发布时间:2018-06-15 08:52:28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深入分析执行工作现状,加大执行力度,突破执行局限,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成果,切实提高执结案件标的到位率。截至日前,我院首次执行案件新收91件,旧存74件,结案61件,执行到位标的7130.81万元;恢复执行案件新收44件,旧存14件,结案31件,执行到位标的1269.69万元,执结标的到位率大幅度提高,化解执行难成效明显。

 改革内设机构,有效提升执行质效。以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执行警务团队人员配置,扩充团队力量,积极探索规范执行。目前,执行团队现有员额法官4人,占全院员额法官人数的三分之一,执行法官负责组织执行工作,对执行案件进行全程追踪,签署执行命令,签发执行法律文书等;法官助理负责查找被执行人、查控被执行财产、组织对被执行财产评估拍卖、起草法律文书等具体执行事项;书记员协助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开展执行工作,记录各类询问与开庭,整理案卷等工作;司法警察负责执行工作中拘传、拘留、搜查、强制交付特定物、清场等强制性实施工作,负责执行工作的基本秩序与安全。这种执行警务化团队工作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

 提高被执行人“知名度”,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针对我市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生活圈子较小、邻里相识等特点,自今年4月以来,我院借助“村村通”,在全市4个乡镇、38个村社区同时“发声”,真正实现执行宣传全覆盖。在被执行人所在乡镇、村社区公布张贴《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通过网站公布和现场张贴三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图文并茂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附举报电话。

 完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联合惩戒格局。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清理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的“老赖”坚决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案件得到实体执结。逐步实现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工商等多部门联动,采取对被执行人的房屋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存款等信息的“五必查”措施,让被执行人暴露于“阳光”之下,无处遁形。

 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平台,科技助力执行显成效。运用“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执行款,将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存款提取至我院执行专户,成功执结三案,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互联网 司法拍卖”的实施,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溢价率,充分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正处于攻坚克难阶段,只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全力以赴亮剑执行,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才能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责任编辑:陈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