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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查控显神威 “在家施法”把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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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旺东  发布时间:2018-04-11 08:53:30 打印 字号: | |

  “让信息多跑路换来干警少跑腿。”日前,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足不出户,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只花了三天就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庞某在本地经营房屋装修材料。2013年毛某因房屋装修向庞某购买价值1.3万余元装修材料,毛某在收到材料后在送货单上签字认可。由于资金短缺,毛某仅支付了4700元货款,剩余款项经庞某多次催缴一直未予支付。庞某无奈向韶山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送货单、通话记录等证据,判决毛某支付庞某剩余货款8000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毛某在收到法律文书后提出执行和解意愿,经本院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毛某当即支付5000元,剩余资金待2017年底付清。2018年春节已过多时,庞某仍未收到剩余款项。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毛某未果,随后进入网络查控系统,迅速查询了毛某的银行、车辆、房产等财产情况,并网络冻结其名下的银行账户。第三天,毛某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局,表示马上要其儿子前来还款。当天就将所欠货款全部支付给了庞某。随后,执行法官网上解除了毛某账户冻结,自此案结事了。

  自法院开通“总对总”查控系统后,执行干警可以坐在办公室通过专属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督促被执行人现身履行义务,极大地提高了执结效率,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最大限度的保障。

责任编辑:蔡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