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腊月二十七的晚上,家家灯火通明,洋溢着过年的热闹气氛,然而韶山法院执行局王局长却愁眉不展。眼看着就要执结的案件,因为几千元的争执,当事双方不和而散未能结案。马上又到第二个年关了,王局长想尽量利用年前这个难得时机促成双方和解。他再一次拨通了双方当事人的电话。
2年前,家住邵阳的李某随家人来韶山市景区游玩,因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处何某赔偿李某57939.69元,何某诉前已支付1.5万余元,仍需支付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上门做工作10多次,但何某及其家人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态度气焰嚣张,让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打击老赖气焰,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韶山法院执行局采取夜间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何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于当天凌晨送往拘留所。
慑于强力的执行手段和法律的威严,何某家人终于态度软和下来,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要和解此案。执行法官立即通知了200公里外的李某驱车来韶,但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后仍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故而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电话中,王局长向何某家人耐心细致作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要他们念及亲情,顾全大局,及时兑付赔偿款。最终,在漫长的电话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想尽办法筹得钱款履行了义务,李某在农历年前终于拿回了自己应得的赔偿,何某也如愿和家人团聚。
为响应最高院、省高院集中清理执行涉民生案件的号召,韶山法院自2018年2月1日以来,紧锣密鼓地开展“迎新春保民生”集中执行活动,主要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款、抚养费、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展开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50余人次,依法传唤被执行人35人,拘传12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0人,网络和传统方式相结合查控被执行人财产65案,依法查扣被执行人车辆3辆,采取夜晚行动5次,发布失信限高2人,结案42件,执结到位案款236余万元,保障了数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