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广东李某在淘宝网上与韶山法院“一拍即合”,成功竞得由韶山法院依法公开拍卖的被执行人肖某名下湘C9XX00福特小轿车一辆,并按竞拍合约支付竞买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网络拍卖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网络拍卖规定内容,精心部署,周密组织,确保司法网络拍卖的顺利开展。2017年7月3日将在执行庞某申请执行伍某等人民间借贷一案中,依法扣押被执行人肖某名下湘C9XX00福特小轿车推送至在淘宝网公开拍卖,并于7月6日10:06在淘宝网上成功实施,确定于7月28日9时至7月29日9时公开竞卖,在取得竞买资格后广东李某成功受让被拍卖车辆。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对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财产变现及溢价率,降低执行成本,杜绝司法拍卖违法违纪现象具有重要意义。首例司法拍卖的成功实施,为我院司法网络拍卖工作积累了经验,为全面实施网络拍卖奠定了基础。今后,我院将加大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乘势而上,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