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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人民法院成功实施首例网络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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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伟忠  发布时间:2017-07-07 09:28:57 打印 字号: | |

    为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财产变现及溢价率,降低执行成本,杜绝司法拍卖违法违纪现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日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网络拍卖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省高院和湘潭中院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级法院尽快落实。

    近日,根据院党组及上级法院的工作安排,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会同司法技术部门,就该院司法网络拍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于7月6日10:06在淘宝网上成功实施了韶山市人民法院首例司法网拍,将被执行人肖某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湘C9XX00福特小轿车予以公开网络拍卖,为以后法院组织司法网络拍卖和变卖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积累了经验。

    下段执行局干警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执行工作的新规定、新举措,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而积极工作,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而努力。

责任编辑:王伟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