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法院的执行太有魄力了!没想到执行效率这么高,着实让我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太感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陈某、王某的代理人从几百公里之外的怀化洪江市赶来,紧握韶山法院执行局分管院长毛文利及负责人王伟忠的手,激动地说。3月20日下午,陈某、王某的代理人特意为韶山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心系百姓、执法公正”八个金色大字。
2015年2月的一天,在沪昆高速公路湘乡路段发生了一起三辆机动车连环相撞,造成三人死亡、数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该案经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因其中一个被执行人何某的经常居住地与主要财产所在地均在本院管辖范围内,湘乡法院委托本院负责执行,该院执行局接到该案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认真研究执行方案,数次到何某家中了解情况。经该院核实,何某经济收入不高,尚有盲人父亲和2个年幼的孩子需要负担,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实际情况,并与何某反复协商,最终于2017年3月3日达成分期支付8万元的和解协议。截至今日,何某已经如约履行了4.2万元,并承诺在半年之内全部履行到位。
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执行本是我们份内之事,不求表扬,只求公正。”韶山法院执行局在本次执行过程中秉公正、恤民情、快执行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和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