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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法院召开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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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艳梅  发布时间:2016-05-19 10:57:59 打印 字号: | |

    5月18日上午,韶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全体执行干警执行业务培训会,传达了最高院院长周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讲话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对今后的执行工作进行了部署,通过制定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确定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路线图。

    会上,黄金来局长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每组每月最少办理8个实案”作为每月最低工作目标,抓好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清理,尤其实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案件、消极执行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活动使一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重点要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还有暂存款的发放需要由合议庭研究决定。二是廉洁执行不放松。要切实加强执行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培育做好执行工作的硬本领、硬作风。三是慎重厘清执行不能和执行难案件,检讨我院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等现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随后,副院长毛文利就当前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作出了相应工作安排。并对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明确工作任务。

    最后,会议特别强调了执行工作中的纪律问题。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筑牢防止各项因素对执行工作造成不当干扰。

责任编辑:陈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