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4月21日上午9:00,审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判庭,案由: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石鹏,审判长:宋红,审判员:刘卫平,人民陪审员:文年方,代理书记员:罗玉娟;
2、2016年4月21日15:00,案由:抢劫罪,被告人:汤德,审判长:宋红,审判员:刘卫平,人民陪审员:文年方,代理书记员:罗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