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在韶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杨光华
现在,我代表韶山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历年来审判执行任务最为艰巨繁重的一年。一年来,面对案件数量激增、办案难度增大的严峻形势,我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应对新形势,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今年以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特别是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及相关法律的修改,大量的诉讼案件涌入法院,法院面临巨大压力。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73件,办结788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23.1%、33.6%,其中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结案数分别上升20.6%、77.8%、92.6%;二是诉讼标的额大幅增加,达1.6亿元,同比增加3.4倍;三是案件类型更加复杂,网络犯罪、票据、股权纠纷等案件纷纷出现,土地征收款分配、民间借贷等案件蜂拥而至。面对不断增加的工作压力,我院积极应对,将推进执法办案、提高审判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建立了符合审判规律的评价体系,重点抓好普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时间、实际执结率等核心指标;对所有案件实行节点控制,从立案、分案、开庭审理、结案等各个环节严格管控,实行临期预警提示,防止久拖不结、突击结案,努力实现均衡结案。为确保办案进度,法官加班加点、殚精竭虑。在全院干警的努力下,年度结案率达到了90.3%,普通审限内结案率达98.5%,无超审限案件,发改率仅1.5%,以上指标均居全省前列,民调分数居湘潭政法系统第一。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5件,审结75件,101人被定罪判刑。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绝不手软。依法严惩侵害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抢劫、故意伤害、盗窃、诈骗、交通肇事等案件57件,判处罪犯76人;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行贿、受贿、职务侵占等案件7案12人,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严格控制适用缓刑,均判处实体刑;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审结“黄、赌、毒”犯罪8案9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案件2案3人。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经严格审查,对符合缓刑条件的17名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和过失犯宣告缓刑。对不适用非监禁刑的,依法予以收监,全年共决定逮捕11人。
2、妥善审理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民事案件474件,审结416件。努力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4件,仅1件上诉,服判息诉率达99%;快速及时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收款分配等案件110件;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1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54件;坚持平等保护、服务发展原则,共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类案件95件。
3、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结3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件。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胜诉22件,败诉7件;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力求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共协调结案5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2人次。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份;就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授课;首次发布了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
4、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受理执行案件248件,执结232件,执结标的额2800万元。强化执行措施,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并启用了全国司法查询系统,共计查询银行存款、车辆信息500余人次;对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罚款30人次、拘留15人次;有81人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乘飞机、坐高铁、住星级宾馆等高消费,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本院电子公告屏等向社会全方位公布,促成 6人主动履行;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1人拘役4个月,有效震慑了企图逃避执行的失信人。开展了民生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纠纷等案件65件,共计执行到位180万元。成功执结了深圳某建筑公司拖欠48名农民工工资案件,追回工资25万元。
1、主动服务重点工作。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积极参与全市有关重大决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对限期腾地、违法建筑拆除等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执行、监督力度,共审查违法建筑拆除案4件、限期腾地案5件,审理与征拆有关的行政案件2件,出动警力 180人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征拆工作,有力地支持了风景名胜区主入口、银田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2、稳妥审理涉企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办结各类涉企案件187件,涉案标的额超过1亿元。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依法保护了我市重点企业恒欣实业在川、晋两省的合法利益;成功为韶山农商银行追回湘潭某公司贷款2400万元。对确因资金短缺而暂时难以履行的案件,审慎使用执行手段,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挺过难关、壮大发展。
3、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认真开展“三官一律”进村、进社区活动,为群众宣讲政策、释法答疑、调处纠纷。加强对民众的普法教育,精选了13件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印制2万份,分发到居民家中,在《韶山报》刊登《法庭内外》42期,通过韶山电视台播出“庭审现场”节目7期,以案说法,深受群众欢迎,力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牢记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1、完善诉讼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设施,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免费复印等服务,摆放诉讼指南、举证须知、起诉书样本等系列卡片供群众取阅,设置触摸屏查询终端,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最大限度地为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尽量做到一次性告知,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对简易民事案件实行立案即调解,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
2、注重情法交融,化解信访难题。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不服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决定和征收款分配等案件,均依法受理,为此类问题的信访终结提供了法律途径。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主动倾听群众声音,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受理群众信访18件,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处理回复率达100%。
3、加强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于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的,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全年共减免缓诉讼费81.4万元;为7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5万元。
4、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全面落实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三项制度。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有效对接机制,案件办理进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知当事人。建成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实行互联网直播开庭。新建成1个科技法庭,科技法庭总数达到3个,基本满足庭审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依法实行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文书按要求上网率达100%。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促进司法民主,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自身素质能力
1、以德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党组书记讲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增强干警的政治素养,教育干警按“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身。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开设道德讲堂,举办“学习邹碧华,公正司法为民”主题演讲比赛,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水平。开展“一进两访”工作,走访帮扶困难群众,增进干警的群众感情。
2、以能为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了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学习培训制度。邀请上级领导、专家讲课4人次,本院业务骨干授课5人次,65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业务技能培训,重点组织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的学习培训。开展了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办案能手评选、庭审观摩等活动,促进干警自主学习,增强案件处理能力。
3、以廉为基,筑牢公正司法防线。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意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突出抓好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得以规范运行。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选编、录像片,在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使干警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确保干警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全年无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我院被湘潭市纪委评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4、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文化。关心爱护干警,尽量解决干警的困难,强化后勤保障,为干警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环境;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进行心理辅导,缓解压力;组织干警参加趣味运动会、拔河、登山等各项文体活动,愉悦干警心情,增强队伍凝聚力;注重培养选拔人才,有3名同志得到了提拔任用,公开招录、选调了5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加了队伍活力。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坚决落实市委、市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请示,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重点案件报备制度,扎实开展“司法公正行”活动。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评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了典型案例辑。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回复检察建议。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二是案件增速过快,法官的办案压力大,人才流失问题突出;三是部分干警对司法改革认识模糊,不能积极应对。对此,我院将在各界的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坚持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跨越。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保障人权、弘扬法治的职能作用。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注重在法律框架内帮扶企业、促进发展。依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
(二)进一步深化为民举措,更好地实现便民利民护民
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机制,适时推出网上立案等新举措,尽量减轻群众诉累;要进一步加强涉案民生保护,快审快结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等案件;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用惩戒机制作用,使胜诉者的权益得以实现。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地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有关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领导干部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努力建设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增强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自信。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注重年轻法官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长效机制,坚决消除“冷、硬、横、推、拖”的现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消除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途中,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促进社会法治、推动“五个韶山”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