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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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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1-19 10:30:56 打印 字号: | |

韶山市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努力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各个方面均取得新进展,今年9月,我院顺利通过全国优秀法院考察。

                  2012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依法办案。201111月至2012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529件,办结505件,结案率为95.4%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276人,全部审结。始终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暴力性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快审重判;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判处缓刑。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严格规范量刑方法和步骤、量刑情节适用标准,保证了量刑公平公正。民事审判注重调解优先。作好诉讼调解工作作为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深入、更全面地加以开展。只要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只要当事人自愿,我院都求穷尽各种方法,促成对立双方和解,切实在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上做好文章,使一大批疑难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3件,结案310件,案件调撤率达70%,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行政审判注重支持与监督相结合。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4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的指导力度,经常主动到有关行政部门开设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个案发出司法建议,并采取跟踪回访的方式,掌握其整改的状况,促进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执行工作突出提高实际执率。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威慑机制等作用,广泛采用限制消费、媒体曝光、悬赏执行等执行措施,尽最大可能查房产、查车辆、查存款、查被执行人下落,提高法院生效裁判履行率。全年共计受理执行案102件,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件,执结126件(包括恢复执行案件),其中实际执结率达85%

    ----主动服务中心工作。突出做好重点项目的保障服务工作,派出专人入驻工业园区,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沪昆高铁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积极参与金融安全区的创建工作,审执结金融案件55件,收回不良贷款120余万元。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共计执行23件,征收到位资金26万元。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一乡一法官”机制,协助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快速有效地调解争议,参与乡镇治保人员工作会议,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通过开庭到学校、邀请中学生来我院旁听庭审等方式有效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着力民众的普法教育,在《韶山报》开设《法庭内外》专栏,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以案说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做好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管和刑释人员的安置工作,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减少社会对抗。

二、深化为民举措,提高群众满意度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大力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案件查询、风险告之等八项职能;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简易程序适应率70%,当庭宣判率达40%20%以上的民事案件在立案阶段即调解结案,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企业就地办案80余件。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严把立案、审判、执行及判后释疑关,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建立了信访风险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引发信访的案件,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层层进行风险提示;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扎实开展院领导大接访、大走访活动,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妥善化解信访难案。全年信访案件发生率低于1%,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化解率100%

----主动帮扶弱势群体。涉及农民工工资、道路交通事故及抚养、扶养、赡养等案件,建立快速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共计7.8万元;主动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上门开庭,切实把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和“扶弱济困”的精神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审管办同志对所有案卷逐一评查,并进行百分制计分,划分等次,对优秀案件和不合格案件进行奖罚。全面启用数字审判系统,对审判全过程实行节点控制。全年案件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4%

----突出庭审规范。把强化庭审作为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让案件当事人把话说在庭上,把理摆在庭上,把焦点争在庭上,使庭审真正成为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沟通协调,矛盾化解的过程,成为法官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成为展示法官、法院形象的平台。

----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重大案件向人大报备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8次,共印发10期工作简报并发送至每位人大代表手中,积极主动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评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和议案作了认真答复。

四、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制度,认真实施党务公开,设立党员示范岗,丰富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干警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视察我院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筑牢干警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完善回访机制,由监察室每月抽取各庭已结的部分案件当事人实行电话回访,每月通报讲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每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专家讲座、技能竞赛等活动,鼓励干警开展调研活动,促进干警业务能力的提高,2012年我院信息工作位居全省基层法院之首。

五、依托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形象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以打造优良的诉讼和学习工作环境作为重点,完善了谈话室、立案大厅等诉讼区域的设施建设,调整充实了阅览室、文化长廊等。建成并启用了一个科技法庭,实现了审判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及庭审直播等功能,极大地改善了办案、办公条件,大大提升了法院形象。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开展了演讲比赛、登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力争以丰富的法院文化生活凝聚人心,努力培养干警高尚的职业情操,强化干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打造干警的行为文化。规范干警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要求干警从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为习惯。

----深化管理文化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案件质量、纪律作风、调研信息等各项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使各项管理更加精细化、制度化。

----更加注重法院文化的传播。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对法院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进行报道,通过送法下乡,举办法院开放日等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法院文化的魅力。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我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有存在很多不足,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社会矛盾叠加,加之我市行政区域的扩大,我院的受案数量明显增加,法院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二是因社会诚信缺失,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率较低,逃避甚至抗拒执行的现象比较常见,执行难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三是少数当事人“信访不信法”,无理缠访、闹访的事件时有发生,法院信访压力较大;四是优秀人才难求、难留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五是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个别法官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案件的审理还存在瑕疵。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竭尽全力逐步加以解决。

 

     二O一三年工作思路

    ----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司法职能,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重点区域的司法服务,及时妥善化解因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

----更加注重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防控体系,强化立、审、执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更加注重接受人大、检察及社会各届的监督,确保权力不越轨、案件不失控。

----更加注重服务民生。加强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隐患。积极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拓展委托调解范围。坚持民生导向,拓展诉讼服务功能,创新司法便民机制。妥善处理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切身权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更加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官文化修养,营造有利于法官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