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11月23日下午2:35分,地点:第二审判庭,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杨炳洪、文清梅,被告:吴映辉,审判员:肖凯文,书记员:肖琳;
2、2015年11月24日下午2:35分,地点:第二审判庭,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郭长江,被告湖南韶峰钢结构公司,审判员:王伟忠,书记员:肖琳;
3、2015年11月25日下午2:35分,地点:第二审判庭,案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庞红艳,被告:韶山市总工会,审判员:肖凯文,书记员:肖琳;
4、2015年11月26日下午3点,地点:第二审判庭,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周胜葵,被告:王应军,审判长:王伟忠,审判员:肖凯文,书记员:肖琳;
5、2015年11月30日下午2:35分,地点:第二审判庭,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原告:郑志国,被告:杨树奎,审判员:肖凯文,书记员:肖琳